魂歸何處?拜祖先追遠迷思

魂歸何處
 
這幾年只要進行合爐時我都會很仔細的檢查「公媽龕」裡面住的「人」,包括堂號、名字、生歿日期等資料,看得越多感觸也越多!
在台灣人的傳統觀念中祖先牌位是神聖的,等同於神明,是用來拜的。其實以孝道傳承而言這個觀念並沒錯,但是有多少人真的瞭解「公媽龕」裡頭住的那些是什麼人?
我用更直接的說法就是「你認識幾個已故親人?」
說句實話不認識也很正常,所謂「一代親,二代表,三代茫茫渺渺」,畢竟三代前的祖先咱根本沒見過。
再回頭談現實問題,台灣人拜祖先總會喃喃祝禱,祈願祖先庇佑子孫,可是那些「陌生人」也不認識你啊,祂們是否有能力或者有必要庇佑你和家人呢?
我提出這個質疑主要是想說明「拜公媽」不能只是「拿香跟拜」,更要瞭解「你從哪裡來」!
多數人幾乎都會說掃墓或者祭祖是「慎終追遠」的行為,掃得很徹底,也拜得很虔誠,但卻渾然不知「慎終追遠」這件事情只做了一半。
 
《論語/學而》:「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矣。」
「慎終」意思是依禮慎重辦理父母親的喪事;「追遠」是指在祭祀時要誠心的追念遠祖。
我所說的「只做一半」就是在「追遠」這部份,試想自己在「拜公媽」的時候有誠心追念遠祖嗎?
你有嗎?可能沒有!
我有嗎?肯定沒有!
為什麼沒有追念遠祖呢?答案顯而易見~因為不認識啊!
這幾年我經常提到一個觀念:「祖先牌位是站立的族譜,族譜是躺著的祖先牌位。」
囿於台灣人根深蒂固的習俗以及被殖民統治時期的斷層,台灣人重視祖先牌位更甚於族譜的建立,再加上重男輕女的觀念束縛,還有祖先牌位題寫規範限制,導致內容失真。假如能夠再建立族譜補實闕漏,應該就能更詳實記錄先祖一路走來的足跡了。
 
話說從西元1661年鄭成功到台灣算起,至今已近四百年,如果以三十年算一代,應該也有第十五、六代了。假如以台灣光復後移民到台灣的先人起算,到現在也有三、四代,甚至第五代、第六代了。
 
然而大家細想一下,咱家的「人」是否都住進了公媽龕這間大宅院了?答案當然是沒有!
 
或許有人會覺得疑惑,家中親人死後不是都合爐了嗎?為什麼會有人沒住進去?其實這是被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綁架了,不信的話你仔細想想:
「你爸爸的姐妹不論出嫁與否,死後祂們的名字會出現在祖先牌位嗎?」
「你家的女兒離婚了,她死後你會把她的名字題入祖先牌位嗎?」
當然你可能會反駁「未嫁的女兒本來就不能題入祖先牌位啊!」
但是為什麼不能題入呢?還不就是重男輕女與財產分配的死觀念作祟。
 
有個觀念乍看之下很正確:「我家的女兒是別人家的媳婦,我家的媳婦是別人家的女兒」。
這句話很明顯的告訴大家不要分彼此與內外,感覺對於女性相當尊重,但是實際狀況呢?
一個女人從嫁出的那天起就不斷受到警告:比如說禮車開動時娘家要潑水,意謂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有什麼事就自己扛著。
比如說嫁入夫家要拜男方的祖先,此後也不能再拜娘家的祖先。
諸如此類的案例多不勝數,也導致早期的女性為了死後有個「棲身之所」,委屈過一生。
這些嫁為人婦的女人與你是同一血脈,只因為嫁人或未嫁,從此與娘家血脈斷了線,這合理嗎?
 
回歸我所提的觀念「祖先牌位是站立的族譜,族譜是躺著的祖先牌位。」
只要是家族內的人無論男女都應該留下紀錄,縱然是娶了三個或嫁了八次,這些都是足跡,就算不題入祖先牌位也應該記載在族譜上頭,這才是完整的家族歷史。
文末順便一提:傳統觀念認為把未嫁女兒題入祖先牌位會導致家中不平安,有許多以宗教為業的高人更是繪聲繪影,把自己弄的神通廣大,好像他是另一個世界的教主一般,真有其事嗎?
問天問地問自己吧!
文章出處:易春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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